都市晨報 佚名
備受大家關注的三角線周邊項目拆遷工作有了最新消息。近日,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了三角線周邊項目(國有部分)房屋征收決定公告及補償方案。
01.公告內容
根據《徐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徐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徐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7-2020年)》(2017年修改)的要求,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第(五)項的規定,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決定對三角線周邊項目(國有部分)范圍內的房屋實施征收,于2023年5月20日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現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決定: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決定(徐鼓政征字[2023]01號)。
二、征收項目名稱:三角線周邊項目(國有部分)。
三、征收范圍:復興北路以東、大慶路以西、二環北路以南、響山路以北(以征收范圍圖為準)。
四、征收簽約期限: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2日。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征收部門:徐州市鼓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七、征收實施單位:徐州市鼓樓區豐財街道辦事處
八、征收現場辦公地點及聯系方式:豐財街道辦事處三角線社區辦公用房(長征路葉語雅園8號樓外東頭門面房),電話:87831760。
九、監督電話:0516-87636874
被征收人及利害關系人如對征收決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6個月內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特此公告。
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0日
02.征收補償方案
三角線周邊項目已列入《徐州市2022年度房屋征收計劃》,根據項目需要,鼓樓區人民政府決定對三角線周邊項目(國有部分)范圍內房屋實施征收。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及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特編制本方案。
一、征收范圍
復興北路以東、大慶路以西、二環北路以南、響山路以北(以征收范圍圖為準)。
二、征收實施時間
征收簽約期限為30天(具體期限以房屋征收決定公告載明的期限為準)
三、合法建筑面積認定
(一)住宅房屋合法面積認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積認定:1、按照被征收人持有的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證予以認定;2、公房按照被征收人持有的合法有效租約,結合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予以認定。
(二)住改非房屋面積的認定,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須為合法住宅房屋;在2018年7月1日前已經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且持續實際營業1年以上;經營面積為住宅一層房屋內用于銷售經營的實際使用建筑面積。
被征收人擅自將住宅房屋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不按住改非補償;住宅用房出租(借)供他人作非住宅使用的,不認定為非住宅用房,對承租(借)人不予安置、補償。
(三)非住宅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是指經國土、規劃、建設行政等主管部門批準的建筑面積。
(四)經認定的合法產權證明,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后集中向發證機關申請注銷。
四、補償方式
被征收居民住房,按照合法建筑面積,可以選擇產權調換,也可選擇貨幣補償。商業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其它非住宅房屋采取貨幣補償方式安置。被征收房屋的價值以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為價值時點,由依法確定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一)被征收住宅房屋補償與安置
1、貨幣補償。住宅房屋選擇貨幣補償且在征收簽約期內達成協議的,在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積評估價值(不包含附屬物補償及政策性補助)的基礎上另增加10%給予獎勵。非住宅不享受此項獎勵。
2、產權調換。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根據規定選購相應套型的定銷商品房,計算被征收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并在上房前另行簽訂定銷商品房購買合同。
選房標準:被征收居民選擇現房安置的,征收住宅合法面積40㎡以內(含40㎡),可選擇安置戶型面積90㎡以下房源;征收住宅合法面積40-50㎡以內(含50㎡),可選擇安置戶型面積100㎡以下房源;征收住宅合法面積50㎡以上,可選擇安置戶型面積120㎡以下房源;選擇現房頂層房源安置的,原則上僅選購一套現房頂層房源,選房面積不設限制;選購多套現房頂層房源的,選房面積原則上不得大于征收面積60㎡。
被征收居民選擇期房安置的,征收住宅合法面積41.5㎡以內,可選擇安置戶型面積71.49㎡以下房源;征收住宅合法面積40㎡以上的,選房規則按照現行征收安置政策執行,增加的面積最多不超過30㎡。
①征收非成套住宅
選擇多層定銷房安置的,定銷房安置面積不超過征收面積的1.16倍的部分按定銷房安置優惠價格結算房款,超過1.16倍的部分按照定銷房安置市場價格結算;
選擇高層定銷房安置的,定銷房安置面積不超過征收面積的1.25倍的部分按定銷房安置優惠價格結算房款,超過1.25倍的部分按照定銷房安置市場價格結算。
同時選擇多層和高層定銷房多套安置的,定銷房安置面積不超過征收面積的1.2倍的部分按定銷房安置優惠價格結算房款,超過1.2倍的部分按照定銷房安置市場價格結算。
②征收成套住宅
選擇多層定銷房安置的,定銷房安置面積與征收面積同等部分按定銷房安置優惠價格結算房款,超過的部分按照定銷房安置市場價格結算;
選擇高層定銷房安置的,定銷房安置面積不超過征收面積的1.12倍的部分按定銷房安置優惠價格結算房款,超過1.12倍的部分按照定銷房安置市場價格結算。
同時選擇多層和高層定銷房多套安置的,定銷房安置面積不超過征收面積的1.06倍的部分按定銷房安置優惠價格結算房款,超過1.06倍的部分按照定銷房安置市場價格結算。
③征收面積增加30平方米后,仍不足55平方米的,可按項目提供的最小戶型安置,其中55平方米按定銷房安置優惠價格結算房款,超出55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定銷房安置市場價格結算。
(二)住改非(連家店)房屋
符合住改非條件的,所改變用途的部分,其補償價值結合實際營業年限按照以下比例給予補償:1至5年的(含本數,下同)為住宅房屋評估價的160%;6至10年的為住宅房屋評估價的170%;11至15年的為住宅房屋評估價的180%;16年以上的為住宅房屋評估價的190%。
(三)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出租房屋
征收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直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自管)出租住宅房屋,房屋評估額的 80%補償給房屋承租人、20%補償給房屋產權人。征收公有直管出租非住宅房屋,房屋評估額的50%補償給房屋承租人、50%補償給房屋產權人。
(四)非住宅房屋
1、商業房屋
商業房屋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商業房屋價值按照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予以補償;選擇產權調換的,安置價格按評估機構評估的市場價結算,被征收人與征收方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商業房源數量、戶型及面積以現場公示為準。
2、其它非住宅房屋
實行貨幣補償,補償價值以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為價值時點,由依法確定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五)違法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以及房屋征收調查公告公布后擅自進行房屋及其地面附著物新建、改建、擴建的部分,不予補償、安置。房屋及土地未在不動產登記部門依法進行確權登記又無其他合法手續的,不予認定合法面積。
五、用于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地點
本項目使用三角線地塊、水岸春天、濱河花園、琵琶花園、潤和園、陶然水岸、澤惠嘉園、宜居嘉園、和風雅致、萬寨新苑、尚景園、康馨園、四季雅苑、幸福家園、碧水灣、玉潭佳苑、湖西雅苑、新泉佳苑、天瑞華府、泉泰佳苑、西城嘉園、金色里程、美鄰小區、御林華府、華盛景園定銷商品房等作為安置房源。
六、補償金額
(一)被征收房屋和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市場價值,以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為價值時點,由依法確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二)被征收房屋的附屬物及裝飾裝潢的價值,以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為價值時點,由依法確定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七、政策性補償
(一)住宅房屋:搬遷補助費按照合法建筑面積20元/㎡·次,搬遷補助費不足1300元/戶·次的按 1300元/戶·次計算。選擇貨幣補償或現房產權調換的給予一次搬遷補助費,產權調換為期房的給予二次搬遷補助費。
(二)非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給予一次搬遷補助費。征收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15元/平方米計算;大型固定設備搬遷費用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三)臨時安置補助費:由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住房過渡,按照以下標準計算臨時安置補助費。
住宅房屋按被征收合法建筑面積評估單價的2.5‰元/㎡·月(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保留小數點后2位)。
臨時安置補償費每戶每月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計算。
1、選擇貨幣補償的及現房產權調換的,按被征收合法建筑面積一次性支付3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2、產權調換為期房的,過渡期限由征收當事人在協議中約定,過渡期限不得超過30個月。超過協議約定過渡期限的,按不高于原合法建筑面積內實際調換面積,從逾期之日起翻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翻倍后依然不足600元每月的,仍按600元/月支付),直到通知上房之日止。
3、住宅房屋改為非住宅的,其改變用途的部分,仍然按住宅房屋計算臨時安置補助費。
(四)非住宅停產停業補償:
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的被征收房屋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證明,或者經依法認定為合法建筑;被征收房屋實際用于生產經營,經營者應當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以及其他有關證件;因房屋征收造成停產停業損失。
1、非住宅中的商業用房屋,按照不超過房地產評估額的10%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2、非住宅中的非商業用房屋,按照不超過房地產評估額的6%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3、符合住改非認定條件的房屋,對所改變用途的部分房屋面積,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參照非住宅計算停產停業損失后,再結合實際營業年限按以下比例給予補償:1至5年(含本數,下同)為60%,6至10年為70%,11至15年為80%,16年以上的為90%。
擅自改變非住宅房屋用途的,按照原用途計算停產停業損失。
八、搬遷獎勵
本項目征收簽約期限為30天,在征收簽約期限內簽訂協議并完成搬遷的,按以下方法給予獎勵:簽約期前及簽約期內第1-10 天簽約并交房的獎勵20000元;第11-20天簽約并交房的獎勵16000元;第21-30天簽約并交房的獎勵12000元。簽約期過后不予獎勵。
九、訂立補償協議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等事項,簽訂房屋補償協議。協議生效后,被征收人將被征收房屋鑰匙、建筑物、構筑物、地面附著物等完整交付給征收實施單位,統一拆除,被征收人不得自行拆除處理。
十、依法作出補償決定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十、法律責任
(一)被征收人應當服從項目建設需要,積極按期搬遷。在征收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未達成征收協議的,按有關法規程序依法予以征收。
(二)被征收人弄虛作假,偽造土地、房產等證件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阻礙征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威脅、辱罵、毆打工作人員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征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03.三角線:鐵路包圍的城市記憶
提起徐州三角線,很多人都知道這個被鐵路包圍的老居民區。這里名符其實有一個“三角”,由隴海線、津浦線、徐孟輔助線交匯而成的,一天24小時都有火車或者貨車經過,居民們白天穿過涵洞、跨過鐵道去上班上學,夜晚枕著轟隆轟隆的火車聲入眠。
這里表面殘破,內心豐饒。它被很多人提起,也被很多人嫌棄,更被很多人念念不忘。
有人說三角線像一座“城市孤島”,雖坐落在霓虹廣廈之間,城市的繁華卻照不到它。幾個涵洞入口將它與外界隔絕,又好像電影里穿越的小山洞,穿過去就到了另外一個時空,喚起70后、80后美好的兒時記憶。
如今,
三角線的拆遷工作
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然而,
這段散落著徐州老城的歲月,
卻會一直停留在那一代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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